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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谅解书怎么写才会有效?

时间:2023-10-26人气: 作者:

一、醉驾谅解书怎么写才会有效?

醉驾谅解书

XXXX年X月XX日,XXXX因醉驾与本人产生纠纷,XXX将本人成轻伤。事件发生后,XXX于XXX年XX月向公安机关自首,现本案已移送到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XXX被羁押在XXX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X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XXX支付了受害者医疗费XXXXX元元,其后又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XXXX元。

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XXX家庭也很困难,主要收入就是依靠微薄的农业种植和进城务工。这种困难情况下,XXX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XXX的故意伤害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本人对X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X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给予XXX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撤案。

此致

xx市公安局xx市人民检察

院受害者:XXX

XXX年XX月XX日

二、醉驾的处罚

1、《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在拿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之后,事故的责任方就可以主动与对方和解。若是受害者也有和解的意图,那么双方就可以协商确定肇事方需要支付的赔偿金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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