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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事实婚姻办理结婚证?

时间:2023-06-08人气: 作者:

一、怎么申请事实婚姻办理结婚证?

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户口本或户口单页或户籍证明,要是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3、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二、办结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地。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结婚证所需手续

1、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2、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结婚证登记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登记,并且携带相关的材料,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符合结婚证的条件可以发放结婚证,包括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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