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先知:律法问题先知道。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律先知-法律问题先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继承

夫妻财产约定的三大要件

时间:2022-01-07人气: 作者:

夫妻财产约定的要件

(1)婚姻当事人须有订立协议的能力,

订立协议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约定,他人亦不得代理约定。在约定时,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意识表示真实,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的约定无效。同时要严禁借约定之机规避法律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另外,至于司法实践中有条件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要求其在要求离婚时或开始同居时须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因而在确认其事实婚姻关系的时候,他们已经具备订立契约能力,所订夫妻财产契约,应认为已具备订约能力的要件。

(2)订立夫妻财产契约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各国通例均认为,夫妻财产约定为要式行为,必须具备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我国2001年《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夫妻财产协议的程序要件,

纵观各国的婚姻立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程序确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证方式,二是登记方式,我国立法对此没有规定,鉴于夫妻感情的易变性和夫妻财产契约的严肃性,防止纠纷,预防纠纷。相关的婚姻立法中应增强夫妻约定财产的登记程序,参照外国的立法经验,对夫妻财产约定者,婚前约定应于婚姻登记的同时,将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予以登记,并将其书面形式附于登记档案中备案,婚后约定财产契约者,也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经过这种登记程序确认,不仅能预防纠纷而且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

由此看来,在结婚前写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不是一件坏事。它并不会向老一辈们所说的那样,破坏夫妻间的关系。反而它可以有效的维护夫妻间的感情。它也对于之后的财产分割做出了最好的效力。若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