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如下几点: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二、律先知网提醒您,承包合同的生效日期,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成立之日一般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时。但是,实践中对当事人虽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然而却进行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行为,也可认为合同已经生效。
三、承包合同的特征有五点: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