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二、每次最长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一)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农村集体土地最长租赁期限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律先知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最长租赁期限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先知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