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后,认为租赁期限过长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1)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认为租赁 合同期限过长的,可以协商改正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上便是律先知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租赁合同期限过长怎样改正合同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先知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