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纠纷审理流程如下:
1.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4.宣布开庭。
5.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
6.介绍审判人员。
7.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8.宣布法庭调查。
9.当事人陈述。
10.当庭举证、当庭质证。
11.审理结束,进行宣判。
二、借贷合同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判决即可: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律先知网提醒,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