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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

时间:2023-02-25人气: 作者:
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

违约责任发生在什么时候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发生违约,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律先知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当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房屋或提前收回房屋等情形构成违约,而承租人的违约情形主要是拖欠租金等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先知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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