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先知:律法问题先知道。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律先知-法律问题先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顾问

地产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时间:2023-04-27人气: 作者:

【为您推荐】盐源县律师 瑞昌市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六合区律师 平武县律师 市中区律师 思茅区律师

私募基金是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近些年来,它越来越为广大投资者所熟知,其中就包括地产私募基金。但是地产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是什么却很少有人知道。下面就由读法的小编来为大家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地产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

1、 多固定收益,少浮动收益

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房地产私募基金极少采用纯浮动收益结构。相反的,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起人(主要是融资方)会通过基金架构和交易结构的设计,或多或少地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的承诺。事实上,出于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波动明显的特征,一般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如不采用固定收益模式就很难排除投资人的风险顾虑,进而对基金募集造成很大障碍。反之,对房企而言,如房地产行业反弹后持续走好,固定收益的基金模式将确保其取得项目开发的大部分利润。

2、 多优先、劣后结构,少同股同权结构

作为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承诺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私募基金一般会借鉴信托的“优先、劣后”结构。简单而言,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一般均为“优先级合伙人”,在优先级合伙人出资总额的基础上,房企本身或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将“配比”20%-30%的资金作为“劣后级合伙人”;在优先级合伙人全部收回其投资本金和按固定收益计算的投资回报前,劣后级合伙人将不得取回其出资,也不得分配任何收益。上述表述原则上都会在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中有所体现,相当于有融资需要的房企在基金架构内给投资人做了一定程度的担保。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已逐步开始向社会募集劣后级合伙人。如这种模式得以推广,则不仅房企的资金和担保压力将大大降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受众面也将得以扩大,从而更好地符合不同收益需要和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的需要。

3、多夹层投资,少股权投资

房地产私募基金业目前主流的投资模式都是采用“股权 债务”的“夹层投资”的方式,即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后,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公司做股东借款。由此导致的退出方式是:债权部分,还本付息;股权部分,由开发商回购。原则上,双方会签订一个固定的回购协议,比如约定一年之后以什么样的价格回购股权。

地产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一共有三点,分别是收益固定,结构为优先劣后,少股权投资多夹层投资。只有明确各个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才能更好的确定投资方向。就地产私募基金公司的特点来看,地产私募基金不失为一个好的投资方向。


标签: